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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司法局
各股、所、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确保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根据 《武胜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武委办发〔 2008 〕 73 号) 的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推动干部下访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规范信访秩序,构建群众信访新局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 三、活动安排 (一)下访时间 08 年 7 月至 12 月,每月开展一次下访活动,每次活动一天。 (具体见附表) (二)下访的形式 根据县上和本局的统一安排 (具体见附表) ,到群众诉求相对集中的乡(镇)接访,并到近年来的缠访户、信访老户和集体访牵头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情况,落实解决措施,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亲自下访原则。 对涉及本局职能引起的信访, 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要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信访问题,要当场解决或答复;不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要确定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逐案进行调查处理,尽快予以答复。对涉及 本局职能引起的信访问题, 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接访的事项实行“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按照 下访时间表的安排, 谁接访,谁负责“五包”。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下访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一个部门的职责,就交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处理。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涉及本局的信访问题。 (三)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原则。 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要依法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又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 (四)坚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原则。 在下访过程中,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的法规政策。要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政策的过程,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理性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要严格区分全部有理、部分有理和无理的情况,严格区分合理要求和无理闹访、违法上访的界限。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信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与开展“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争当排头兵“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结合起来,与确保年内各项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干部下访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片的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真正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对涉及我局职能的重信重访特别是赴省进京同时又属非正常上访的重信重访,重点进行约访接待,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做到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 (四)充分准备,加强督查。 我局各部门要结合职能,深入细致地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对开展活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 干部下访安排表
二 00 八年七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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