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spf.gov.cn          今天是: 2009 年 1 月7 日    星期 3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武胜县司法局

关于“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及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意见的通知》(广市司发 [2007]17 号)的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我局决定从现在起至 2007 年 12 月止,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指导思想

律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实际行动,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贴近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为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服务内容

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此次活动的要求,我县的维尊律师事务所、强民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县 “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着力研究法律服务的新课题和新领域,要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律师的自身优势,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提供法律服务;

(二)为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服务;

(三)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四)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三、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07 年 2 月)。 县司法局公律股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各律师事务所落实、确定“律师奉献进千村”的具体乡村、社区(详见附表)。

(二)全面开展阶段( 2007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 律师事务所要逐项深入农村和农户,深入社区或小区,通过发送、张贴法制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形式,向村民、居民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城乡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结合当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益保护、工资拖欠、劳动保险、工伤待遇、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实际,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帮助他们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律师要在为城乡居民服务的过程中,参加村镇、社区组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发挥律师法律知识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扩大法律服务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影响。

(三)总结表彰阶段( 2007 年 12 月)。 12 月 10 日前,参与我县“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各律师事务所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向县司法局写出专题报告,由县司法局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

四、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瞿卫平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唐昌友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公律股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由县司法局公律股负责。将此次活动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丰富多样的开展此项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中务必注重“七个结合”,即一是与“五五”普法宣传相结合;二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四是与“平安武胜”创建活动相结合;五是与党委政府实施的惠民行动相结合;六是与送法进村(社区)入户相结合;七是与探索社区(农村)矫正工作相结合。各律师事务所为所联系的村(社区)订阅 2007 年度《法制日报》 1 份,每名律师至少为村(居)民办一件法律服务事务。活动时间及次数自定。但服务时间每所每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参加律师不得低于 80 %。各律师事务所要把工作目标分解到人,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确保“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落到实处。

(三)县司法局要加大对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农案件的指导。 对影响较大的涉农案件要组织律师依法维权,各律师事务所要发扬奉献精神,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在活动中不得增加乡镇(街道)和农民、居民的负担,食宿、交通及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四)要认真做好“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总结经验。每个所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县司法局相关股室要积极协调、收集信息,编汇上报。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建立和完善律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是律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载体。广大律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思,积极参加“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对活动中所从事的各类法律服务要善始善终,遵守执业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坚持重大法律事务报告制度。通过活动的开展,协助基层政府处理“三农”问题,化解基层矛盾和纠纷,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体会到法律的重要作用和法治的重要意义,树立律师执业良好形象。

附:武胜县司法局“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联系乡村(社区)一览表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武胜县司法局

“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联系乡村、社区一览表

 

律师

事务所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乡村社区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备注

 

 

 

 

 

 

 

 

 

 

 

 

 

13541549999

6221164 (所)

 

 

 

沿

 

13541549999

 

 

 

 

 

 

 

 

 

 

 

 

 

 

 

 

13908283379

13548480888

 

13198771603

 

13193107214

 

 

宋兴民

 

13908283864

6213644 (所)

沿

 

13908283864

 

 

13908283063

 

13370718833

 

 

 

(C) 2004-2008 版权所有限 武胜县司法局 蜀ICP备05025404号 服务提供:武胜司法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东街 电话:(0826)6211676 E_mail: WS62116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