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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住公证重点 力求服务和谐
今年,武胜县公证处在“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四川 ”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结合武胜实际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在五个“扭住”上狠下工夫,充分发挥公证 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 作用,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扭住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手段。为此,该县公证处服务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紧紧扭住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服务,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如 7 月份在滨江路工程建设中,由于被拆迁人王本礼、姚启富两户未能与拆迁人武胜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不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决。在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拆迁前,公证处根据拆迁人的申请,会同法院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对两户拟拆迁的房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使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此举一方面为县委政府的 重点项目建设 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一方面又为双方当事人后期理赔提供了有力证据。据统计, 1 — 10 月,公证处为县城房屋拆迁和中心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办理了 17 件公证案件。 扭住“四农”问题提供公证服务 农民工被经济学家称为农业、农村、农民 “ 三农 ” 之外的第 “ 四农 ” 。该县公证处紧跟时代脉搏,倾情关注 “ 四农 ” 权益的保护,办理与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有关的公证,依法维护农民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服务。办理农民用土地入股合伙协议公证,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办理与农民工创业、就业有关的合同、身份、学历等公证,为增加农民收入服务。如公证机构积极办理段志森、胡朝模、张映木、游德江等农民工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为他们及时承包工程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办理外出农民工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公证,为其工伤、人身损害索赔及时提供依据。办理与农民权益有关的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民事类公证,为物权的依法变更、转让服务。今年已办理土地承包类公证案件 2 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5 件,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公证 14 件,房屋买卖公证 11 件,赠与公证 3 件,继承公证 39 件。 扭住新农村建设提供公证服务 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有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和农民利益之间不时发生冲突,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协调并妥当处理,否则就会影响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进程。为此,该县公证处一是编印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群众的公证意识。三是 有效发挥公证的事先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为 农民生活中的财产分割、赡养、抚养、收养、立遗嘱等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社会稳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今年共办理上述类型公证案件 26 件, 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并构筑起预防矛盾纠纷的一道防线。 四、 扭住各类社会矛盾提供公证服务 当前,社会转型矛盾凸现,各类民事主体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该县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始终保持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在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一是通过算账劝导来化解社会矛盾。在接待当事人咨询或承办公证事务时,帮他们分析维权成本,力求引导群众正确并谨慎行使诉权,做到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有效维权。如今年 3 月 23 日 ,重庆江津籍农民工魏德华为县城滨江路绿化工程修剪树枝时,不慎跌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多次协调处理未果,为此丧主不再继续配合调解,想通过上访途径讨回公道。 24 日凌晨 1 : 30 时,公证处人员得到通知后赓即前去调处,但丧主仍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额有异议,公证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后,认为用人单位提出的赔偿额比较合法、合理,遂对丧主分析维权成本,并建议在出入不大的前提下“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过现”较为现实,丧主见公证员计算出的赔偿额与用人单位同意的赔偿额较为接近,且公证员的维权成本分析合符情理,最终同意与用人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在协议公证的同时,公证处代为保管赔偿金,次日,丧主火化尸体后顺利地领取了赔偿金。事后,县上领导当面对司法局局长表扬道,你们公证员这种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急事急办的精神令人敬佩,为社会的稳定做了件大好事。二是通过热点降温来预防社会矛盾。近年来,医患纠纷、退伍转业军人安置等方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它们极易爆发出不安定因素。主动介入并认真做好这些协议的公证,能积极预防矛盾的激化,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通过家庭和谐来促进社会稳定。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使 “ 幼有所育、老有所养 ” 的家庭道德观得以弘扬。办理继承权公证,财产赠与、分割协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使财产所有权的变更和转让有序进行,既消除了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社会治安的潜在危险因素,又起到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据统计,该县公证处已通过公证预防和化解矛盾 8 起。 五、 扭住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服务 为了更好发挥公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使 社会弱势群体在 主题实践活动中真正得到实惠,公证处全体人员心系 社会弱势群体,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是单独或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妇联、老龄委等单位举行的法律宣传活动,散发“公证便民联系卡”。 1 — 10 月,共参与各项宣传活动 8 次,发放“公证便民联系卡” 1200 余张,提高了公证知晓率。二是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登门公证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在办理公证中要将涉及的相关法律要件一次性地全面、准确提示到位,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截止目前,公证处已为上述人员登门办理公证 24 件。三是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家庭尚有一定困难的当事人,按规定依法减交公证费用。今年已为 27 件 52 人减免公证费用 8500 余元,开支办证差旅费 5000 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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